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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两年来,消费者对手机投诉居高不下和一些消费者还不能依据“手机三包规定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为此伊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一定要了解国家对手机三包的规定,谨慎选购,依法维权,做到“10个不买”。
1、经销商对手机基本功能、使用方法没有介绍清楚不要买;
2、包装盒内无中文使用说明书的手机不要买;
3、不能执行国家“三包”规定的手机不要买,
4、对国家规定的手机附件与赠品不实行“三包”的手机不要买;
5、本市范围内无维修点的手机不要买;
6、实物样品与使用说明书、宣传材料不一致的手机不要买;
7、手机与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不符的不要买;
8、非正规的手机经销商处的手机不要买;
9、购买场所与销售发票印章不一致的手机不要买;
10、包装盒内无装箱单或装箱单与实物不一致的手机不要买;价物不实的手机(水货)不要买。
同时要注意保管好购机发票、保修凭证、使用说明书及手机包装盒内的主机机身号、附件出厂序号或批号、进网标志串码号等标识、标贴,这是实行“三包”的重要凭证。
(黑龙江伊春市消费者协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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